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分公司年产10万吨糠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委托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现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向厂址周围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分公司年产10万吨糠醇技术改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允许类建设项目,且项目于2018年10月31日在新乡经济技术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410721-26-03-066270),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对现已建成年产5万吨糠醇装置精馏系统进行改造,提升产品品质(将糠醇产品规格从98%提高到98.5%);同时建设一套仍以氢气和糠醛为原料的年产6000吨 2-甲基呋喃装置,建设地点位于四分公司5万t糠醇区域。本项目二期将原拟建一套年产5万吨糠醇装置改为建设一套年产3.6万吨糠醇装置,建设地点位于二分公司二期原料煤棚区域。项目改造后在原10万吨糠醇项目的基础上,糠醛和氢气消耗量不增加。
本项目位于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内的化工产业园,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经对照集聚区准入条件,本项目在产品、生产规模等方面均满足准入条件要求。项目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每个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如下:
(1)废气:本次技改一期完成后、二期完成后主要废气均为各精馏塔不凝气、真空尾气等,主要污染物为糠醛、糠醇、2-甲基呋喃等有机物,均属于vocs;糠醇提氢装置的解析气主要为h2、co、co2等,返回心连心二分公司二期气柜。工程设置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将各工段不凝气、真空尾气等有机废气输送至四分公司现有锅炉焚烧。同时,工程在罐区、鹤位、装置区、危废暂存间、催化剂分离车间设置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抽送至有机废气收集系统,一并送至四分公司锅炉焚烧处理,可有效降低vocs的无组织排放量。
(2)废水: 本次技改一期完成后、二期完成后主要工程废水为工艺废水和公辅工程废水,其中工艺废水为糠醇精馏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废水、2-甲基呋喃工艺废水等;公辅工程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外排循环冷却水等。
本项目工艺废水均返回磨煤工段,回用于煤浆制备不外排;生活污水和外排循环冷却水进入四分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本次技改一期工程完成后,依托四分公司现有污水排放口,经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如东孟姜女河,四分公司总排口可满足《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直接排放)、东孟姜女河控制标准、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计划将于2020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本次技改二期工程完成后,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和外排循环冷却水仍依托四分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届时,四分公司总排口将并入区域纳污管网,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后达标排放,纳污水体为东孟姜女河
(3)固废:工程固废多为危险固废,主要包括各产品的高沸物,废催化剂(助催化剂)以及其废包装等,均暂存于糠醇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往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工程一般固废主要为提氢装置的废分子筛和生活垃圾等,废分子筛由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风机、泵类等。工程拟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绿化等措施。使设备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在落实完善环评提出的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查阅期限为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来电提出,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凯发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我单位具体凯发娱乐官网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分公司
联系人:孙部长 联系电话:0373-70880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河南省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青龙路东段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设的起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
附件:
2. 意见表.docx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分公司
2019年8月16日